旅客购票后,如要求改变航班、日期、舱位等级, 承运人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。航班取消、提前、延误、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,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。
·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,收取客票价10%的退票费。
·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72小时以内至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要求退票,收取客票价30%的退票费。
·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以后至航班离站前要求退票,收取客票价50%的退票费。
·持联程、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,分别按第一、二、三项的规定办理。
·团体旅客误机,客票作废,票款不退。团体旅客中部份成员要求退票,按照团体旅社旅客的规定收取该部份成员的退票费。团体旅客非自愿或团体旅客中部份成员因病要求更改或退票,分别按照一般旅客变更或非自愿退票规定办理。 |